一般情况下,老公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诉讼离婚无需对方同意,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一方不想离婚并向法官表达不想离婚意愿的,那法官会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确已破裂,那么可能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许离婚。但是男方可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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