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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13 09: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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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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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深圳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人才公寓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

一、

二、

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二、法律规定人才公寓,有些新鲜,从中不难看出业主求变创新的意图,目前在国内住宅市场算是一种新型高端产品。该项目有其特殊性,由政府开发,企业购买,引进青年人才居住,目标并非注重盈利,而是更愿意表达一种“招贤纳士”的姿态,以收取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联动的经济吸引力。人才公寓打破“常见小区—组团—院落”传统小区模式,以“小区—中央多层区块—内街休闲广场—住宅单元”的渐进式小区新模式。小区内实行智能化管理;通常附有餐厅、超市及小型服务型商业等;车库、自行车配备齐全;小区内有专用的无障碍设计;每一个楼房之间,都有不同的健身主题,主要包括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太极广场、单杠等。产品分类国内人才公寓大致包括:青年公寓、高级人才公寓、高级专家公寓、专业人才公寓、博士公寓、留学生公寓等。户型有单间、双人标准间、多人共用套间以及家庭整租型的住宅类。面积从10平米到200平米的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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