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9 16:32:42
北京医疗事故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一般是由主要责任的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导读一般是由主要责任的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一般是由主要责任的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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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事故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一般是由主要责任的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