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有哪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9 17:51:00
文档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有哪些

1、轻度智力损伤。2、精神病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三肢瘫肌力4级。四、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五、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六、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七、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八、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九、不完全性失语。十、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十一、面部疤痕或植皮≥13。十二、全身疤痕面积≥40%。十三、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十四、脊柱骨折后遗少于30°的畸形伴有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十五、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十六、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两指功能完全丧失。十七、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十八、除拇指外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十九、一侧踝以下缺失。二十、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推荐度:
导读1、轻度智力损伤。2、精神病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三肢瘫肌力4级。四、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五、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六、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七、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八、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九、不完全性失语。十、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十一、面部疤痕或植皮≥13。十二、全身疤痕面积≥40%。十三、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十四、脊柱骨折后遗少于30°的畸形伴有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十五、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十六、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两指功能完全丧失。十七、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十八、除拇指外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十九、一侧踝以下缺失。二十、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轻度智力损伤;

2、精神病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三、三肢瘫肌力4级;

四、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五、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六、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七、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八、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九、不完全性失语;

十、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十一、面部疤痕或植皮≥13;

十二、全身疤痕面积≥40%;

十三、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十四、脊柱骨折后遗少于30°的畸形伴有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

十五、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十六、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两指功能完全丧失;

十七、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十八、除拇指外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十九、一侧踝以下缺失;

二十、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二十一、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100px以上;

二十二、一前足缺失,另一脚只残留拇指;

二十三、一前足缺失,另一脚只残留拇指;2~5趾畸形,功能丧失;

24、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小于0~90°的;

26、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疤痕形成,反复破裂;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

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

1,另一眼矫正视力≥0.2;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V或第V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引起复视;

32、双耳听力损失≥71db;

3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

35、一侧上颌骨缺损

14,伴有口腔。面部软组织缺损10cm2;

36、面部软组织缺损20cm

2,伴有流涎;

37、舌缺损

13,但12;

38、双侧颧骨和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和面部畸形。手术治疗者;40.一侧完全性面瘫;

41、肺叶切除术和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42、肺叶切除术和支气管成形术后;

43、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

44、冠状动脉旁路移植;

45、血管替代品重建大血管;

46、胃切除术的23;

47、小肠切除术的

12,包括回盲部;

48、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

49、肝切除术的13;50.胆道损伤导致肝功能轻度损伤;

51、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2、胰腺切除术的12;

53、青少年脾切除术;

54、甲状腺功能中度损伤;

55、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伤;

56、肾损伤性高血压;

57、膀胱部分切除并发轻度排尿障碍;

58、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9、轻度生殖功能损伤;60.阴茎部分缺损;

61、孕妇双侧乳腺切除;

62、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63、尘肺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和(或)轻度低氧血症;

64、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伴肺功能轻度低氧血症;

65、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

65、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伴肺功能轻功能损害;

66、白血病完全缓解;

67、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有白蛋白尿;

68、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下降;

6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下降;70.放射性损伤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

71、减压性骨坏死ⅲ期;

72、中度手臂振动病;

73、工业氟ⅲ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有哪些

1、轻度智力损伤。2、精神病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三肢瘫肌力4级。四、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五、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六、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七、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八、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九、不完全性失语。十、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十一、面部疤痕或植皮≥13。十二、全身疤痕面积≥40%。十三、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十四、脊柱骨折后遗少于30°的畸形伴有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十五、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十六、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两指功能完全丧失。十七、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十八、除拇指外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十九、一侧踝以下缺失。二十、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