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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