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开票给公司的方式如下:
1、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4)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2、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4)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5)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一、个人开具专票规定如下: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给公司开具发票,需要的材料有:
1、开票双方的开票资料有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纳税识别号、公司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
2、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3、对方的收件地址;
4、发票专用章。
总之,个人开票给公司需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给公司开具发票需要准备开票双方的开票资料有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纳税识别号、公司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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