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5 06:55:36
文档

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二、申报程序。(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推荐度:
导读一、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二、申报程序。(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一、申报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2、办理生育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终止妊娠登记需填报“表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办理计划生育手术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术的,还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上述业务在二楼

⑤号窗口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登记输机;返还表格一份单位留存,其余由女职工本人交医疗机构;

4、如果女职工为长驻外地人员,还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二份,并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驻地医疗机构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

⑤号窗口初审,并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核准。

(二)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出院小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

⑤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五)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三份)、“表三”(一份)、产检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医疗费汇总清单(以上为原件),及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上为复印件)报二楼

⑤号窗口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手续,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经复审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医保卡。

三、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时间申领在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后的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终结后30日内。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二、申报程序。(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