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订婚后分手,彩礼一般是要返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彩礼,查实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后两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订婚一般为结婚登记之前的民俗,视为双方尚未登记结婚,故一般需返还彩礼。
一、返还彩礼应诉讼哪一件
返还彩礼诉讼的被告一般为以接受彩礼的一方。并且起诉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主要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时可否要求回还礼金
离婚时一般不要求返回礼金,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若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三、彩礼返还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彩礼返还的限制性原则: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上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他情形下返还彩礼的请求可能是不会被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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