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房产,除债务人清偿了所有债务,或者债权人放弃债权,又或者案外人有证据证明该拍卖的财物是自己的财产,及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有重大瑕疵外,再无合理合法方式要回标的物房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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