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过户要求什么手续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3 14:00:51
房产委托过户要求什么手续
律师分析。房产过户委托公证首先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果公证处代办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包括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交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和土地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导读律师分析。房产过户委托公证首先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果公证处代办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包括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交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和土地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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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房产过户委托公证首先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果公证处代办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包括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交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和土地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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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委托过户要求什么手续
律师分析。房产过户委托公证首先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果公证处代办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包括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交纳相关税费、领取产权证和土地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