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只有两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合理时间与路线内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事故;2.参与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自己摔伤不符合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不算。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
职工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拓展延伸
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然而,如果可以证明下班途中的行为与工作有直接关联,例如执行工作任务或者使用工作工具,可能有机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在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建议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向相关机构咨询和申请工伤赔偿,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具体情况应根据法律条文和相关判例进行评估,并遵循法律程序。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班途中的意外伤害通常不被视为工伤,因为此时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然而,如果能够证明下班途中的行为与工作直接相关,例如执行工作任务或使用工作工具,可能有机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您在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请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向相关机构咨询和申请工伤赔偿,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具体情况应根据法律条文和相关判例进行评估,并遵循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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