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是违法行为,必须由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并在法院审判后决定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必须使用国家税务部门确定的统一防伪专用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指定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是禁止的。
法律分析
代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一般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没有法定资格不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违法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在法院审判后才能决定处理方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拓展延伸
公司为他人违规开票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
公司为他人违规开票的行为涉及严重的法律责任和可能的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违规开票被查实,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等严厉的处罚。此外,公司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被侵权方的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开票行为的监管,并确保合规性。若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开票行为,是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持良好商业信誉的重要举措。
结语
代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应当使用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统一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违法代开发票将被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并在法院审判后决定处理方式。公司为他人违规开票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可能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合规开票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商业信誉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四条 【拒绝证明的代替-法院司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六条 【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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