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可以享有业主的部分权利。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房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一、去物业调监控需要什么手续
不需要什么手续,业主享有对物业公司监督的权利,本小区内的业主有权知晓本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提供情况和物业合同的履行的情况,业主有权就小区的设施设备的资料运行情况要求公开、公布。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向业主公开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本小区内人员、大件财物进出的情况记录。
二、业主可以改变房子的用途吗
业主不可以擅自改变房子的用途。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三、业主都有哪些权益
业主权益包括:
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3、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专有部分的权利;
4、社区公约的投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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