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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的范围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15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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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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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社区矫正人员的范围如下: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一、监外执行人员由哪个监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对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时予以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款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5、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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