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标准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荒地的承包费用需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期限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也不能收回或调整承包地他用。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农村荒地的承包费用并非由法律统一规定,需与村委会进行协商。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
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45条规定: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47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期限内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他用。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一般情况下,荒地的承包费都是比较少的,为发展经济,可能当地政府部门对承包荒地的费用问题也有优惠政策。另外,农村的荒地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不过,本村村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标准需与村委会进行协商,而农村荒地的承包费用并非由法律统一规定,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进行。该法规定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地他用,但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45条规定:采取以上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47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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