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医保局每年给各个医院的医保使用额度是固定的,额度之内的费用由国家医保负担。而超出额度的费用,就要由医院自行承担。而这部分多出来的费用,医院是不愿意也不可能自行买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5—35%用于建立退休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帐户,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顾年长者原则制定;所余资金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第二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应得利息分别计算和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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