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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等医院出诊断报告了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才出委托书去做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30 1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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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等医院出诊断报告了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才出委托书去做吗?

伤情鉴定,无须办案人员全程陪同,但须持办案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应到公安机关内设的刑事技术室(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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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伤情鉴定,无须办案人员全程陪同,但须持办案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应到公安机关内设的刑事技术室(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伤情鉴定,无须办案人员全程陪同,但须持办案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应到公安机关内设的刑事技术室(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伤情鉴定是否等待医院出具诊断报告,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出具委托书?

首先是需要派出所给医院出证明,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然后在就医时注意让主治医生在病历本上填写诊断病历,最后派出所持聘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带伤者去司法鉴定部门对伤情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头部外伤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伤情鉴定吗?

医院诊断证明不能作为伤情鉴定,但是可以作为伤情鉴定的重要依据。要明确作为鉴定人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专职和非专职鉴定人两类。专职鉴定人是指在司法机关内部专门配备的从事鉴定的人员如化验人员、法医等,其被指定担任负责某件具体案件的某个专门问题鉴定工作的鉴定人;非专职鉴定人员一般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临时指定或聘用的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工作的人员负责案件的具体鉴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几天出结果

伤情鉴定结果根据其具体伤情,一般应当在三到七日内作出。

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是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当事人进行的一个伤情司法鉴定,以此确定其伤残程度的。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不同:

1、确定的鉴定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2、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

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可由当事人、用人单位、交通事故双方、公检法等送检部门申请,委托主体较宽泛。

3、鉴定意义不同

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鉴定的标准依据不同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公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

而伤情鉴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1级至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相关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被人殴打,公安机关做出的司法鉴定与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有出入,申请重新鉴定,需要自己找鉴定机构?

一、被打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1、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被人打了,做伤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出结果?

伤情鉴定结果根据其具体伤情,一般应当在三到七日内作出。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派出所应当根据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作出不同的处理:构成轻伤以上的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一周内就能开始司法程序;不构成轻伤的,可以作为治安案件,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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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是等医院出诊断报告了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才出委托书去做吗?

伤情鉴定,无须办案人员全程陪同,但须持办案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应到公安机关内设的刑事技术室(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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