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
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
车辆资金回收费用等于汽车经济价格(扣除购置附加费)乘以年资金回收系数,再除以平均单车年运输周转量。
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
(一)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二)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三)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一、现在法院支持在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产生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符合如下情形的,可以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车辆折损费赔偿标准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车辆折损费的赔偿标准。车辆的折损费像是一个虚拟损失,不能很好的去计算。所以一般对于赔偿车辆的折损费,法院是不支持赔偿的,只支持车辆的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的赔偿。
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
(一)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二)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三)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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