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
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一、注册资金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金认缴是指公司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规定的注册资金进行认缴进行出资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不到位法律责任是什么
股东出资不到位分为有限制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一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方式设立。区别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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