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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