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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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5:39:16
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导读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
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
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
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其他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
(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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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