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会判多长时间应当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裁量。 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其中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则除了死缓变更和数罪并罚的情形之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按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如果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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