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而诉讼离婚则无需前往民政部门。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协议,如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而诉讼离婚则无需前往民政部门。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离婚需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则无需前往。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意愿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