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可以收取转让费,但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经同意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如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房屋转租合同可以收转让费。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转租房屋是否需要缴纳转让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转租房屋的所有权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转租房屋不需要缴纳转让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一些房东可能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转让费,作为房东对房屋未来可能获得的租金收益的保障。这种转让费的支付,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属于双方自行协商的范畴。因此,在转租房屋时,双方应事先明确转让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结语
房屋转租合同需遵循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同时,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然而,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签订需谨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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