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双方真实意愿、明确约定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法院调解,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如对方不履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可请律师协助。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不违背法律规范,协议书是否有效也要根据修改内容决定。离婚协议书自离婚起就可以生效,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也可以请律师帮忙。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一系列条件。首先,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没有欺诈或胁迫。其次,协议应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此外,协议内容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除双方同意离婚外,还需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由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形式确认。若未满足这些条件,即使双方有离婚意愿,也不会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对于协议离婚,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也可寻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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