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的程序:1. 需建住宅的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3.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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