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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员工不愿加班,公司能否因此将其辞退?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20 08: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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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员工不愿加班,公司能否因此将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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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拒绝上夜班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核实,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夜班员工拒绝加班,公司是否可以解雇他们?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要求员工加班是合法的。然而,夜班员工拒绝加班可能引发雇佣关系的纠纷。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夜班员工拒绝加班对生产经营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且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调解措施,那么公司有可能解雇拒绝加班的员工。然而,应注意保护员工权益,确保公司的决定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遵循相关程序。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与员工进行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纠纷的发生。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拒绝上夜班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是合法的,但解雇员工需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程序。最佳解决方式是与员工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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