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及其他证言证明劳动关系,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的界定:无合同情况下如何确定雇佣关系?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确定劳动关系的方法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工作由雇主安排、控制和支付报酬,且受雇者必须按照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很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要考虑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工作是长期、稳定的,并且双方之间有持续的合作关系,那么也可能存在劳动关系。此外,还要考虑双方的经济依赖关系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综合分析以上因素,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从而确定雇佣关系的性质。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判断方法,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结语
根据以上凭证,可作为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费记录、发放的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招聘登记表和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过综合分析工作性质、权利义务、工作持续性和稳定性等因素,以及双方的经济依赖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可以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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