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与房产买受人无关。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新业主没有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的义务。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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