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未签订借款合同债权依然有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相关延伸】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答:《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第六百七十九条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