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判了份额无法强制执行若是属于执行不力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人民法院重新执行判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再做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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