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执行期限为除权期限,只有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出申请,当事人的权利就不再受司法途径保护,且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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