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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23 20:57:31
文档

工伤赔偿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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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认定是关键,需到劳动部门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医药费由单位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索要伤残赔偿。

法律分析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服务及联系途径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服务是为受伤工人及其家属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帮助的服务。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了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您可能有权获得工伤赔偿。我们的法律咨询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他们熟悉工伤赔偿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们将为您提供详尽的法律意见,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赔偿途径。如果您需要咨询或有任何问题,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我们的办公室与我们联系。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您能够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

结语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服务,为受伤工人及其家属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申请工伤认定是前提,获得认定决定书后,单位全额垫付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单位负责护理,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索要伤残赔偿。我们的律师团队熟悉法律程序和规定,为您提供详尽法律意见,帮助您了解权益和赔偿途径。请通过电话、邮件或亲访办公室联系我们,我们致力于优质服务,确保您获得应有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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