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新单位所属的社保局,或者社保缴纳社保局开接收证明 2,拿接收证明,到原社保缴纳地办理转出证明,同时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3,拿转出函到现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办理转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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