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适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也就是财政供养编制的不适用,公职人员的工资不是劳动报酬而是由纳税人的税收承担的,而发生劳动关系必须要求有劳动报酬的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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