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中即使约定了所有共同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然而这样的协议约定也是对债权人无效的。在约定的一方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债务。另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可以就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另一方追偿要求返还。
一、净身出户以后债务归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离婚时虽然对债务归属作了约定,但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离婚协议有约定或者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二、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有哪些?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三、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跑路,配偶不知情被起诉怎么办
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跑路,另一方并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被起诉后可以按以下处理:
首先,要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因为这笔债务是一方隐瞒的情况下对外借钱,另一方即要确定是否真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借条、欠条以及收据等凭证。
其次,要确定这笔债权的合法性。
有些配偶会隐瞒另一方在外借钱赌博等,但是赌博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所以被发现是赌债的话,法律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所以,如果这笔债属于赌债、毒债,或者债权人与跑路的一方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另一方的利益,另一方都将不负还款责任。
最后,可以证明这笔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上,只要证明对方主张的债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即可以不用还钱。具体而言,这里要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