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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4 18:24:43
文档

执行期间是否可以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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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行政案件的执行期限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请求履行、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也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

法律分析

执行期限是能够中断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者出现了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执行期限可以中断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执行过程中的中止权利及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过程中的中止权利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利请求中止执行的权益保护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的中止权利通常包括申请执行中止、申请财产保全等。执行中止的条件包括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存在执行异议等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了中止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如提起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等。执行中止的目的是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当损失的发生。当事人应当了解自身的中止权利,并在必要时及时行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期限是可以中断的,条件包括权利人请求履行义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出现与诉讼或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此进行了规定。执行中止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当损失的发生。当事人应当了解自身的中止权利,并在必要时及时行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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