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如果造成了民事损害,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赔偿请求。但是,被告人和其辩护人对民事赔偿请求有异议时,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出异议,并在民事审判中重新审理。但是,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提出的异议不得影响刑事审判的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刑事案件中,造成民事损害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民事判决或者民事调解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被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对请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刑事审判中提出异议。异议经过审理后,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作出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或者调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不得以刑事主审为由中止审理。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的异议,但不得影响刑事审判的进行。异议经审理后,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作出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或调解。民事诉讼不得以刑事主审为由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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