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关押在拘留所期间,不必交纳伙食费。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八条 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国家的规定,拘留所的伙食费每天7元,但根据地方经济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