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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什么意思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2 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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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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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宅放火焚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林某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林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开始点燃他人住宅的行为,系犯罪预备,对其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效力。

一、危险犯有犯罪中止吗

不存在。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所以,危险犯不存在犯罪中止。【案例】2012年7月14日14时许,张某因长期精神压抑,在某某市某某区某单元内采用释放管道内天然气的方式自杀。而后,经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对其门外天然气浓度进行检测,天然气浓度已超过爆炸极限,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次日零时许,经消防部门进入室内通风后,危险解除。公诉机关以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判决】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审定罪的证据不足,其主观恶性小,而且实施了关闭燃气灶开关和开窗通风等行为,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为由,提起上诉,请求对其免除处罚或适用缓刑。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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