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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