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四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16 12:26:09
文档

四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

推荐度:
导读

对于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

(四)非住宅预征率为2.5%。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采用核定征收率的,方式具体为:

(一)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

(二)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为7%。

(三)非住宅核定征收率为8%,其中车位核定征收率为5%。

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主要内容解读

(一)关于预征率

1.关于房地产分类:依据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的分类方法并结合征管实际,将房地产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其中:普通住宅判定标准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457号)执行。

2.关于预征率的确定:在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确定的幅度内,结合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和房地产项目增值水平,维持普通住宅预征率1%,非普通住宅预征率2%,非住宅预征率2.5%不变。

3.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预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等土地性质为划拨、出让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由于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土地增值率普遍较低,按照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4.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认定:保障性住房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要求或计划,进行开发、销售的项目,保障性住房的认定依据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 该内容由 吴银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四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