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军事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构成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务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逃离部队罪如何构成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为现役军人,但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
三、对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何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