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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否可以拖欠?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12 08: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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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否可以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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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到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和第47条的规定,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行为均属违法。

法律分析

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劳动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下皆属于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若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责令,赔偿金额应在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之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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