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买商品不肯退货属于消费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仅适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的商品。定制商品、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等除外。退货商品应完好,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微信购买商品不肯退货的是属于消费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的方式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否使用全部商品
如今,消费者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权是一种进步的体现,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正确的运用法律维权,很多人以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就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在购买7日内要求退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但该规定只针对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商品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微信购买商品不肯退货属于消费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消费者应了解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仅适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销售途径的商品,普通商店销售的商品不适用。消费者退货商品应完好,经营者应在收到退回商品后七日内返还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另有约定。懂得运用法律维权是一种进步,但正确运用法律仍需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