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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过程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9 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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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过程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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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员工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根据月平均工资和可支配收入计算。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崴脚了一般是算工伤的,只要是与工作有关就可以用工伤来进行处理;同时在受伤了之后还要进行工伤的认定,只要有合法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要看职工崴脚是否与工作有关,并且是否在规定的工作路线上,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待遇,医疗费报销等(要报销医疗费必须要求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认定后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是工伤的话,职工就只能是病假,享受病假待遇。

二、员工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工作中去世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受工伤去世的员工,其家属能够得到的赔偿有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本地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丧葬费需要支付6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要给20倍。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受工伤去世的员工,其家属能够得到的赔偿有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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