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之间股权、股票、基金与存款的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取得的股权,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股权分割成为股东,而夫妻中的股东一方既不同意股权分割,也不同意对争议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但公司其他股东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争议股权的性质和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分割股东一半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