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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9 18: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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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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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家庭居住地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特殊情况下,工伤保险责任由相应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

拓展延伸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由雇主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由雇主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定员工是否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地点范围内发生事故。其次,需要分析事故是否与工作相关,例如员工是否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下班途中,或者是否是使用工作工具或车辆导致事故发生。另外,还需要考虑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综上所述,确定雇主是否应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然而,是否由雇主承担责任还需考虑员工是否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地点范围内发生事故,以及事故是否与工作相关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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