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厂里面上班没签劳动合同走了老板不给钱什么办
1、首先要证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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