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前房子一般不参与分割,具体如下:
1、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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